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招生事務委員會設置辦法
102.09.06科務會議討論通過
108.11.11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第一條 依據本系(科)組織章程第五條之規定,設置招生事務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。
第二條 本委員會之職掌:
1.規劃本系(科)招生宣傳策略。
2.參加學校招生宣傳活動。
3.負責新生甄選業務。
4.追蹤本系(科)畢業生流向。
5.處理招生、甄選、畢業生等相關事宜。
6.執行系務會議決議交付事項。
第三條 本委員會委員由本系(科)全體老師組成,設召集人,由系務會議推舉專任教師擔任之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,召集人得視需要召開臨時會議。
第五條 本委員會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,須有三分之二(含)以上委員出席始得開議,且須有出席人數二分之一(含)以上通過始得決議。
第六條 本委員會之決議事項,須於系務會議中通過方始生效。
第七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,陳情院長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