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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習事務委員會設置辦法

 
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實習事務委員會設置辦法

  102.09.06科務會議討論通過

108.11.11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113.9.3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      

第一條 本系(科)為推動學生校外實習及處理有關實習事務,依據本系(科)組織章程第五條之規定,設置實習事務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委員會)

第二條 本委員會職掌:

一、整體規劃及推動校外實習課程。

二、確認合作機構之評估結果及選定。

三、擬訂書面契約及學生個別實習計畫。

四、協調、處理學生申訴、爭議及意外事件。

五、處理學生實習期滿前之終止實習。

六、追蹤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輔導訪視結果。

七、其他學生權益保障相關事項。

第三條 本委員會委員由本系(科)專任老師組成,設召集人,由系務會議推舉專任教師擔任之,任期一年,連選得連任。

第四條 本委員會每學期至少開會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,會議得通知相關人員列席。議決事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,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。

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,陳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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