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專業核心能力檢定辦法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學生專業核心能力檢定辦法
107年 12 月 25 日課程發展委員會訂定
108年 05 月 01 日第 5 次系務會議通過
108 年 09 月 09 日第 1 次系務會議通過
113年11月28日第 3 次系務會議通過
第一條 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(以下簡稱本系(科))為達成教育目標,強化知識轉化過程,提升學生專業核心能力,特訂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學生專業核心能力檢定辦法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第二條 「專業核心能力」係指本系(科)學生畢業時,應具備以下之能力:
一、多元思考:問題解決與創意思考。
二、自我成長:國際視野與主動學習。
三、健康實踐:健康認知與健康養成。
四、溝通合作:人際溝通與協調技巧。
五、關懷服務:人本關懷與社會服務。
六、調保知能:加強中西醫知能實務與訓練。
七、實務應用:保健技能提昇與調理保健應用。
八、職業道德:涵養品德與自律管理。
第三條 本系(科)108 學年度(含)以後入學之任一學制學生,需於畢業前完成並通過專業核心能力檢定:
一、通過本系(科)舉辦之學科綜合會考。
二、通過本系(科)專業實作能力檢核門檻。
三、前第二款之專業實作能力檢核門檻得另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 學生專業實作能力檢核實施規定」,並據以實施。
四、未達成專業核心能力檢定之學生得視需要提供補救教學及補考機制。
第四條 本辦法公告於本系(科)網頁,並透過書面、班會等管道宣傳學生週知。
第五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,修正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