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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組織章程
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 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組織章程

102.09.06科務會議討論通過

108.11.11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
第一條  依據中華醫事科技大學組織規程第六條規定,設置調理保健技術系(科)(以下簡稱本系(科))。

第二條  為使本系(科)各項教學、研究、服務及行政等工作順利推展,及有效規劃本系(科)中、長程發展計劃,特訂定本系(科)組織章程(以下簡稱本章程)。

第三條  本系(科)組織設系(科)主任、副主任、行政組員、工讀生各一人,必要時得設行政教師數名。系(科)主任由校長薦舉聘任之,綜理本系(科)各項業務行政。組員乃承系(科)主任之命,辦理各項事務性業務。

第四條  本系(科)設系務會議,為本系(科)最高決策會議。成員由本系(科)全體專任教師組成,必要時得邀請兼任老師、學生代表列席參加,討論並議決本系(科)重要事項。議決事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教師出席,出席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通過。

第五條  系務會議設有課程規劃委員會、圖儀規劃委員會、學術發展委員會、學生事務委員會、實習事務委員會、招生事務委員會。各委員會之設置辦法、召集人及委員、作業規範另訂之後,送交系務會議通過。

第六條  本系(科)設教師評審委員會,審議本系(科)專、兼任教師之聘任、升等、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等事項。教師評審委員會設置辦法及作業規範另訂之。

第七條  本章程經系務會議通過,陳請院務會議討論通過後公佈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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