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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理保健技術系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

中華醫事科技大學

調理保健技術系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

 113學年度第二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為提升學生之專業能力、學生就學及就業之生涯規劃,調理保健技術系依據「中華醫事科技大學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要點」特訂定「調理保健技術系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畢業門檻實施辦法」 (以下簡稱本辦法 )。

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系日夜間部二技學制114學年度 (含 )以後入學之學生,但身心障礙學生得以排除之。轉學生得依所轉入年級適用於本辦法,須取得專業認證之心肺復甦術證書註一,始得畢業。

第三條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認列期間:

凡於在校期間考取之證照或持有有效期限內之證照,始得認列通過畢業門檻。

第四條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認列單位:

各醫院/醫學中心/急救教育推廣中心/紅十字會/衛生局(所)/消防局/救護協會/職業技能發展學會/各大學等。

第五條心肺復甦術(CPR)相關證明文件由各班級收取後,請連同相關造冊文件證明送至系辦備查,以作為學生心肺復甦術(CPR)證照畢業門檻之憑證。

第六條補救辦法:學生參與訓練,但未取得證明者,得於最後一學期提供證明註二參與系上辦理之筆試會考,成績通過等同證照認列。

第七條各班級導師每學期應提醒學生,檢視自身有關通過前述畢業門檻諸事宜。

第八條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 。

附註一:專業認證之心肺復甦術證書包含以下:(1)CPR+AED (2)BLS (3)EMT1(4)EMT2 (5)EMTP (6)CPRI (7)BLSI (8)ACLS (9)其他(由系辦評估認可)

附註二:包含參訓未通過證明、參訓收據…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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